近日,四川省出台《四川省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将在能源价格、水价、交通运输价格、环境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6个领域加快推进价格市场化,并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
能源价格改革方面,明确提出2017年该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第一阶段目标是,力争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第二阶段目标是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
自1998年成品油价格机制形成至今,中国经历了多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但成品油作为关系到经济、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长期以来,中国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定价虽然有利于社会稳定,但价格走势容易脱离国内行情。
2014年下半年至今,国际油价较长时间内处于低位运行,国内原油开采企业及下游炼化企业遭受重创。新完善价格机制出台,上游成本面压力减弱,但需求面对市场行情的真正影响仍未体现。由于国际原油波动迅速,因此在原油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原料成本并不能及时调低,使得上游炼厂利润受到冲击,因此当前政府调控机制仍存弊端。因此适时放开成品油价格将是必然。
四川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表明局部地区已加快成品油市场化进程,也是当地政府积极推进成品油市场化决心。随着国内市场化逐步日渐成熟,不排除政府部门或不再直接参与价格调整,最后达到完全市场化的目的。届时,油价调整可能会比现在更加频繁,但暴涨暴跌概率较低。近年来,国内民营炼厂发展迅速,其整体势力已有明显提升,这使之前国营企业垄断地位有所松动,市场竞争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完善,政府在此时提出放开成品油价格,也是顺势市场的发展步伐。
不过,由于我国成品油价格机制形成时间较短,市场化进程推进仍需一个过程,此外,目前我国能源行业垄断情况仍十分严重,部分重要领域仍然掌握在三桶油为主的国企手中,若政府完全放手交由市场,不排除市场价格仍将出现垄断现象。 因此近几年内要完全放开价格,目前还要面对很多困境,价格完全回归市场仍将循序渐进。
附件:
我国历次成品油定价机制发展历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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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制改革时间 |
调价条件 |
1998年6月3日 |
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 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 |
2000年 |
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跟随国际油价变化调整。 |
2001年11月 |
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
2003—2008年 |
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 |
2009年 |
国家发改委再度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
2013年3月 |
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
2016年1月13日 |
发改委发出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过节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而高于130美元时,汽柴油价格将不提或少提。另外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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