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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汽油国标制定者七成来自石油石化系统

浏览次数:415 日期:2013-02-05 13:00:00

近日一篇题为“中石化承认油企对雾霾天有责任称因国标太低”的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今天,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京慰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启动对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重新论证与修订。

据媒体报道,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1月31日在京表示,炼油企业是雾霾天气直接责任者之一,但这并非因油企质量不达标,而是我国标准不够,只有北京推行含硫量在10ppm以下的欧Ⅴ,但全国普遍为150ppm的欧Ⅲ,标准不提高设备改造就上不去。

赵京慰说,在最近的车用汽油国家标准修订过程中,主要起草单位恰恰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赵京慰说,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用户、生产单位、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及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草拟和参加标准草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然而,根据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可知,本次修订的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但该委员会参与本次修订的37名委员中,来自石油石化系统的委员即占26名。”赵京慰说,“这说明,这次修订完全是石油石化系统在自说自话,根本无法代表社会各界的声音。”

赵京慰认为,在当前雾霾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应当考虑充分吸收环境监管部门、学术界、医学界等多方面代表,尽快启动对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重新论证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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