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喀则地区印发《成品油零散销售安全管理及外来车辆加油安全监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全面规范成品油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外来车辆加油安全监管,预防和遏制涉油安全事故发生。
《制度》明确,成品油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管理工作按照“集中审批、联勤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监管。成品油销售领域由商务部门负责,运输领域由交警、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储存、使用领域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治安部门、消防机构共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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