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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家公司上市满三年未现金分红

浏览次数:663 日期:2012-08-23 13:00:00

   证监会正积极协调为现金分红创造良好环境

  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负责人林勇峰昨天表示,证监会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现金分红有关政策的研究,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负责人林勇峰昨天在上交所官方微博上表示:取消现金红利税和简化再融资的相关审批程序,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意愿。据了解,证监会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现金分红有关政策的研究,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回答“《现金分红指引》为什么以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作为衡量标准、是否具有强制性”的提问时,林勇峰表示:采取该标准是基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近年来总体的股利支付率平均水平。《指引》对该比例并不具备强制性,对于低于30%的上市公司,要求充分披露原因并说明其合理性。

  上交所公布的数据显示,沪市2011年度虽然共有558家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有派现方案,占沪市上市公司总数的59.5%,但未进行现金分配的公司也达到380家公司,占比高达40.5%。截至2011年,连续三年分配现金红利的公司有347家,但上市满三年且连续三年未派发现金红利的公司亦高达257家,占比达到27.4%,其中20家公司上市时间超过十年但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2011年分红金额超过50亿元且连续五年分红的有12家,依次为工商银行、中国石油、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石化、中国神华、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人寿、交通银行、大秦铁路、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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