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18日召开的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那么,在促进民间投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将有哪些考虑和举措?金贤东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牵头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政策实施,使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金贤东指出,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方面,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空间。一是进一步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二是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领域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混改政策,加快推动混改试点落地,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深入落实交通基础设施、环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第二方面,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一是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三是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第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一是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工商领域社会团体及其驻华机构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二是支持民营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投资建设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储能设施,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商用推动关键技术性能大幅提升、成本显著下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方面,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示范工作。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关工作,开展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相关工作,从工作推动、政策落实、整体效果等方面,对促进全国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引导示范效应。
金贤东还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发挥好牵头作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在大幅放宽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业等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等重点领域,出台精准政策文件,突出政策落实刚性,确保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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