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多地化工企业和科研机构反映,由于相关审批和监管政策不明晰,他们在化工中试环节遭遇严重阻碍,有的受到了所在地区环保和安监部门的处罚,致使项目中试陷入停摆。业内专家呼吁,政府应避免“以拒代管”,明确中试审批及管理规定,别让企业的创新卡在中试环节。
近年来,随着化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的不断增强,部分具有科研优势的企业开始自行研发和试验化工技术。但国家对化工中试环节管理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多数地方的中试装置按化工项目建设流程审批,但进区入园、投资规模、亩产效益等相关规定,并不适用于中试装置。而现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没有提及中试装置,企业中试无法办理安全许可手续,导致源头安全监管处于盲区。
淄博一家化工企业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正在为中试装置是否办理“三同时”手续而四处咨询。“我搜索了一下,没有查到相关规定和标准,只看到浙江省2008年出了一个文件,而且也不知道是否废止了。”这位负责人说。
“因为不知道哪些部门负责审批,我们近几年的科研成果都无法进行中试。”山东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国华表示,他们先后咨询过化工专项行动办、科技、经信、发改、安监、环保等部门,都表示政策尚不明确。但是不去审批,中试就成了违规建设项目,要受到安全环保部门的相关处罚,所以进退两难。
山东省绿色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周倜也表示,最近一段时期,不断有联盟成员反映,因开展化工中试遭到了当地环保和安监部门的处罚。
还有企业负责人抱怨说,现在每个管理部门都不希望自己管辖范围内出任何问题,因此就出现了“以拒代管”的局面。但是,“以拒代管”表面上避免了监管风险,实际上则损伤了企业的创新热情,影响了化工行业的长远发展。
据了解,有的企业走不通审批这条路,就采取直接引进国外项目的方式;有些企业会违反相关规定跳过中试直接进入产业化,但会带来各种风险。有专家表示,科技成果经过中试,产业化的成功率可达80%,而没有经过中试的科研成果只有30%能转化,不仅产品质量无法保障,安全环保隐患也不可控。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院长冯迎春谈到,随着近几年政府对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加上中试风险比较高,这一领域的管理被提上日程。今年3月,山东桓台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化工中试项目环节安全管理(试行)规定》,对中试领域的政策空白进行了探索。不过,省级层面的指导政策还没有出台。
周倜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中试环节审批政策,使这一“卡脖子”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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