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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7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标准普通柴油

浏览次数:306 日期:2017-07-03 13:0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30日称,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公告称,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

  2015年4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措施。其中包括,增加高标准普通柴油供应,分别从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起,在全国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标准普通柴油。

 

  公告明确,普通柴油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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