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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统采政策均已出台 油品外采流程进一步规范

浏览次数:358 日期:2017-03-22 13:00:00

2017年3月份,中石化发出《关于做好山东地炼成品油资源统采工作的通知》,文中提到4月1日起,实施山东地炼成品油资源统一采购,仅保留山东公司就厂采购等属地化购进渠道,其他省市石油公司采购地炼资源,全部划转由总部实施统采。此次地炼统采仅有华北公司与地炼供应商的实物衔接、运费核定和货款结算工作。

另外,通知中也提到了供应商范围,具体为山东省辖区内的地炼企业,含中国化工集团、中化集团全资、联营并表地炼企业及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据了解,海科石化,华联石化,万通石化,亚通石化,利华益、东明石化、玉皇盛世,弘润石化、昌邑石化等主力炼厂均在名单之内。

外采权力上收,中石化并不是第一例,2016年1月份,中石油发出《关于系统外炼厂资源实施统采管理模式的通知》,提到由大区公司组织对系统外炼厂跨省资源实施统一采购管理,与中石化集采模式不同的是,中石油外采资源中需要跨省调配的资源由大区公司统一采购,而省内资源流通可由属地省公司自行结算。对照来看,中石化外采权利上收的更为彻底。

两桶油接二连三实行资源统采,规范外采采购模式,既是推进源头采购,保证外采资源质量,实现降本增效,防范经营风险得需要,也是市场发展推动下应市而出的措施,具体来看:

在现行定价机制下,主营单位汽柴油出厂价格调整较为滞后,在原油大起大落的行情下,炼油利润难以保证。尽管2016年年初,“地板价”出台,在原油在40美元/桶以下 ,国内零售价停止调整,以维护上游炼厂利润,但主营炼厂的炼油积极性仍未改善。2016年主营总计加工原油40530万吨,同比减少1.07%,整体产量亦有一定回落,系统内资源供应减量。

与此同时,地方炼厂发展势头强劲,大部分炼厂炼油能力有了长足发展。尤其是,2016年,进口原油双权放开步伐加快,地炼炼油利润较前期改善,加工积极性提升,再考虑到,获得配额的炼厂为完成进口配额任务,多加大开工负荷。多重利好带动下,地炼汽柴油产量大幅攀升。2016年,地炼汽油产量达2320.03万吨,涨幅为84.7%,柴油产量达3703.36万吨,涨幅达69%。

地方炼厂汽柴油产量增加,为主营单位提供了资源补充。另外,当前资源供应过剩压力明显,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地炼炼厂为扩大销量,寻求长远发展,亦积极加大与主营单位的合作力度,比如通过与原料与产品互供等形式。而在低油价时期,主营单位平衡经营利润,更好的提高整体效率,也会倾向于增加外采有成本优势的地炼资源。由此来看,资源外采已成为主营单位系统内工作的重要环节,应该加以规范。

目前来看,集采权力的上收既可以保证外采资源的稳定供应,也可以从源头上保证油品的质量,对主营单位经营利润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而主营单位外采量的稳定,也可以有效缓解地炼的销售压力,地方炼厂合作积极性较高。后期来看,主营单位与地方炼厂的合作共赢关系将愈来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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