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由习近平主席亲任主任,这是在中央层面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最新重大决策。十八大把“军民融合”提升到国家战略,国家和军队都先后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专门规划、组织和协调“军转民”及“民参军”工作。
兵不强不可以制敌,国不富不可以养兵。实行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我们党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一贯坚持的重要战略方针。
一、发达国家在军民融合领域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冷战结束后,美国提出了扩大利用先进民用技术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将军民兼容作为长远发展规划。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军民一体发展武器装备的运行模式。俄罗斯汲取了苏联时期“军工优先、先进军事技术不许转为民用”而拖累国家经济建设的深刻教训,确立了武器装备“军民结合、军地融合”发展的新战略,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效果。日本在二战后被禁止发展自己的军事工业,但凭借美国扶持和朝鲜战争的机遇,其民用企业在舰船等军械制造、航空航天、电子技术及新材料等领域逐步拥有了先进的技术和能力,具备很强的适应国防需求变化而调整军工生产的能力。英国、法国、印度和以色列等国,在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问题上,也进行了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的探索和实践,均取得了很好的发展效果。他们的做法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建立国家军民融合式运行机制。
美国自上而下建立了军民融合体系和专职机构,由国家决策相关重大问题;参联会对军事决策具有绝对监控权;注重强化各方的协同。
(二)不断完善军民融合的法律和规章。
先后制定了多项并不断完善着各种相关法律制度;结合本国特点完善武器管理法规;注重完善民用军事设施的法律和规章。
(三)发展军民共享的武器技术资源。
美国创新主体的军民融合,实行了市场导向型,产业链是开放型和社会化的,军地之间没有相互封闭的壁垒。
(四)拥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军民融合。
美国政府、军队和民间的数百个科研机构的研究经费与建设发展经费,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来自联邦政府,少量依靠企业赞助。
(五)高度重视促进国家民用高技术企业的发展。
日本政府将军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10%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军工企业,在经费、政策、管理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六)大力推行“军转民”和“民转军”。
注重消除人为设置的军地交流障碍,鼓励军企员工到民营企业展现其智慧、经验和技能;鼓励军工企业收购民营企业等。
国外发达国家与我国社会性质、制度不同,他们的做法我们不能盲目学习,更不能照搬照抄,但有的可予借鉴。综合上面的做法,可以看到给予我们的启示,一是在国家层面进行宏观谋划和微观指导;二是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三是由军方按照打仗要求实施发展主导;四是在融合中要兼顾军地各方利益;五是及时解决、妥善处理在融合出现的纠纷和矛盾。
二、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历程回顾及现状分析
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寓军于民”的重要思想,这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道。推动军民融合的深入发展,对军队来说,就是要紧紧围绕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切实把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更加主动地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对地方来说,就是要创新科技形式、拓宽发展范围、提高融合水平,在国防动员、涉军科研、信息攻防、抢险救灾、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领域的“参军”。
(一)实行军民融合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军在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发展问题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机制体制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融合领域不断拓展,综合效益不断显现。2008年以来,国务院明确由工信部负责推动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国防科技工业局负责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并把军民融合拓展到经济、科技、教育、服务、动员等领域。近年来,我们在军民融合中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促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也推动着军民融合的不断深入。
(二)实现军民融合仍然存在多种障碍。
我们应清醒的看到,在军民融合领域,多年来军队与地方各自为政,形成了不少人为壁垒。重复投资、重复研制、重复发展、互相封锁等现象严重存在,已经成为多年的痼疾;仍然存在着军工企业封闭落后、军民结合产业支撑不足、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机制运行不畅、政策法规不够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着批准融合的准入权限太高,多年形成的供求机制很难突破;持续多年的利益链条还十分坚固,因为这涉及多方的各种利益;军地之间的人为隔离障碍鸿沟依然存在,没有经常往来的渠道和途径。
三、军队更加迫切需要实行军民融合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前,我国的军工企业普遍比民营企业先进,很多人把能够进入军工企业工作看成非常自豪和骄傲的事。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很多民营企业的科技水平逐渐超过了军工企业,在这种形式下,军民之间亟需实行优化、融合和交流。
(一)军队迫切需要通过军民融合加强的七个领域
笔者在军队服役47年,深感军队当前亟需在七个领域得到加强。
1、对战略武器的管理、储存、测试及延寿需求。对各种战略武器的日常管理、安全贮存、年度测试更加科学、优化和高效;对各种造价高武器的延寿技术;对各种意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手段。
2、对提升导弹性能的需求。围绕提升突防能力,需要使用新型隐形技术和材料,使导弹及装备车辆隐形;需要使用各种干扰芯片,以防止敌卫星和雷达的侦察监视。围绕提升精确制导与控制技术,需要使用载人航天器的飞行控制、分离、对接、检测和返回的控制技术。围绕缩短发射准备时间,需要优化、减少或合并武器系统的测试项目。
3、对各种动目标的跟踪定位技术的需求。需要引进高端民用捕捉、监视、和跟踪技术,以解决对来袭导弹的规避,防御各种飞行器的侦察、监视和摧毁;对各种反击目标的精确定位和准确打击;在实施民用抢救行动中,实现救援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4、对作战阵地建设管理使用的需求。引进更高强度的建筑材料,进一步提升军队各种坑道、竖井防护门和井盖的抗打击强度;引进垃圾处理技术,对军队地下驻练期间产生的各种垃圾、粪便进行化解处理;引进过滤通风技术,改进坑道、潜艇的通风质量。
5、对基层部队日常管理的需求。在基层部队仍然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情况下,引进民用网络技术和训练手段,让官兵能够学到更多的网络知识和军地适用的技术和能力。
6、对高性能通信器材的需求。引进地方高性能通信工具和技术,实现军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实现“山中通”和“动中通”,使作战指挥更加高效、顺畅和保密。
7、对预备役官兵的召集和训练需求。在临战形势下,如何更加快捷的使军队预备役官兵尽快到岗到位;解决好预备役官兵的平时训练与管理的环境、手段设施问题。
(二)对实现“民参军”方法途径的思考和建议
要把“军民融合”国家战略落到实处,必须要深入调研、准确决策,务实推进。当前着重要抓好五个方面:
1、降低在军队列装的准入权限,要严格技术把关,建立准入责任法律法规。
2、构建日常军地交往平台,使军地的交往不再仅、仅局限在政治部和民政部门的惯例交往,更加注重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交流。
3、打破各种现实壁垒,使地方的一些军品能够在军队基层进行试验和试用,一旦能够有效提升军队战斗力,就申报进行检验并列装。
4、军品公平透明招标,不搞暗箱操作,让真正科技领先、技术过硬、适应战场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入军队服役。
5、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对现役的各种装备有计划的进行重新评价,对于已经落后、已经影响到部队整体作战能力的技术和装备,要及时进行淘汰和退役。
我们只要坚持“军民融合”的方向,坚持为军事斗争服务的宗旨,相信在国家综合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我军的综合战力也将得到同步提升,能够为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为军事斗争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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