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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浏览次数:234 日期:2016-12-12 13:00:0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应急处置与救援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关键一环。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加强与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沟通和工作指导,全面进入战备值班状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要求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各类应急装备处于良好待命状态。

  通知强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必须依法依规,科学施救,严防次生灾害和次生事故,做到“六个迅速到位”。组织领导要迅速到位,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急管理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救援队伍要迅速到位,迅速调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投入抢险救援,确保事故现场救援力量充足;专家指导要迅速到位,迅速调集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和应急救援专家,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物资装备要迅速到位,积极调配各类应急救援需要的物资、装备,全力做好应急保障;现场管理要迅速到位,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加强事故现场管控,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信息发布要迅速到位,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全国六大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的作用,强化相邻、相关省(区、市)预警、险情及事故信息的通报,共享应急资源,开展协同救援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协调调度,协同响应,共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强与本地区交通、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和应急联动,建立水陆空立体运输协调机制和联动程序,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机动、运输能力,确保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气象服务等救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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