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我省大部分地市空气质量出现重度甚至严重污染。
12月20日,由于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我市出现重污染天气,按照《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于12月20日9时启动了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是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二是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三是中心城范围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全市燃煤电厂、水泥、炭黑、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橡胶轮胎等行业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四是城市建成区禁止通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
自12月20日9时开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小时AQI>300,且预测未来48小时,城区环境空气质量AQI>300,故12月21日10时转为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是中心城范围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60%以上;全市燃煤电厂、水泥、炭黑、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橡胶轮胎等行业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60%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内停止所有建筑施工土石方作业、园林绿化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
为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12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近期重污染天气应急进行督查的通知》,由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胜利石油管理局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截至目前,4个督导组共对15个施工工地、21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Ⅱ级应急响应期间,21家企业通过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等方式,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60%以上,施工工地除个别未停工或施工用地未全部覆盖硬化外,其余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停工,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12月22日下午,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到东营经济开发区对东营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东营方圆铜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减产限排、1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听取东营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情况汇报。张润国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减排责任,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要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措施;各督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各单位、各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各单位要着眼于实现长期空气质量好转,认真落实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清洁能源、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道路和施工扬尘治理等治本措施。
12月23日下午,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5〕12号)后,我立即下发通知,自12月24日8时起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二是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三是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四是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五是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六是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七是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八是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12月24日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主持召开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导调度会议,听取Ⅱ级、Ⅲ级应急减排措施启动以来各督导组督导巡查情况汇报,对I级应急减排措施后的督导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面落实I级应急减排措施,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应急响应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二要加强工作落实。对照减排措施,全面细致安排部署,确保每项措施、环节都有人抓。三要曝光反面典型。各督导组要采取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开发区的厂区、建筑工地等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四要抓好安全生产。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稳妥推进减产停工,确保不出问题。五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抓好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通报情况,发布气象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为落实减排措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