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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混改突围 与地方国资民企共投油气站

浏览次数:336 日期:2015-11-30 13:00:00

    中石油混改历来以新疆为试验田,在今年初宣布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新疆公司)再次开启混改之路。

  11月27日晚间,新疆能源民企广汇能源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科技)与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开发)、中石油新疆公司签定投资合作协议,三方同共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运营加油加气站项目。

  早在今年初,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从央企驻疆分公司转变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并开始推动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前子公司层面引入战投仍未见进展,中石油试图从加油加气站开始突破。

  “从末端推进混改逐渐成为趋势。”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加油站等销售末端开始能让混改门槛更低,而且能利用各方优势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地方国资主导油气站合作

  因为混改的试点意义重大,中石油在新疆油气领域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按照广汇能源公告披露,广汇科技、高铁开发和中石油新疆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汇晟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高铁片区核心区加油加气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主体,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加油、加气、便利店、洗车房等。

  按照三方签订的协议约定,高铁开发应当为公司运营提供并保障地缘优势条件;广汇科技应当为公司运营提供并保障 LNG以及销售的运营和技术支持,中石油提供油品以及销售的运营和技术支持,广汇科技及中石油提供气品、油品供应保证,价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地区同时期中石油及广汇科技同等油气品批发价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合作并非由中石油方面主导,代表地方国资的高新开发成为第一大股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公司注册资本金5037.5万元,高铁开发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出资,认缴注册资本的40%,如不足部分以货币补足出资;广汇科技及中石油均以货币出资,分别认缴注册资本的35%和25%。

  广汇能源副总经理兼董秘倪娟亦对记者表示,此次合作主要由高铁开发主导,未来加油加气站点的布局和具体规划也要看高铁开发方面的意见。对于合作的规模,倪娟表示目前还无法确定,广汇能源在合作中主要运营加气业务。

  事实上,早在今年初,中石油新疆公司内部人士就对记者表示,混改这扇门打开了,还会有更多的措施。而出于盘活资产等方面的考虑,该公司还曾公开招募合作方参与新疆部分加气站开发,广汇能源亦参与其中。

  中石油新疆混改末端突围

  “两桶油”的混改竞速不断推进,与中石化销售板块自上而下的混改不同,中石油选择从区域公司开始“破冰”。

  去年,在中石油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石油副董事长兼总裁汪东公开表示,公司销售板块混改拟两步走。第一步是先选择一个地区进行改革试点,目前主要选择在新疆,第二步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在整个销售系统进行推广。

  在今年初完成属地化改革后,中石油新疆公司还宣布将出售部分股权,由有关方面推介或由公司招募当地优质企业合资入股,成立合资公司,完成混合所有制及属地化改革目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代表新疆国资的新疆能源集团及广汇能源等企业都对中石油新疆公司的混改颇感兴趣,但目前区域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并未取得实质进展。

  企业信息系统显示,目前中石油新疆公司股东仍为中石油总公司一家,中石油新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目前这方面没有更多信息。而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中石油新疆公司混改仍在推进中,拟参与混改的企业也很多,但具体进展还要看中石油方面的安排。

  相比起加油加气站点的合作,子公司层面的资产评估和引入战投要艰难许多。对此,林伯强表示,销售末端的混改门槛更低,而且能够发挥各方在合作中的作用,而且不需要复杂的审批手续,混改从末端开始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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