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天然气、医疗等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正制定
未来两年重点领域价改时间表确定
一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目前正在进一步细化过程中。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起草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对明、后两年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具体的安排。下一步要重点在医疗、天然气、电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价格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新的成效。
资料显示,我国经济中超过95%的产品与服务的定价已经完全“随行就市”,而包括水、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十分重要在内的余下5%公共基础产品的价格仍然由政府掌控。因此,专家表示,加快推进这些领域的价格市场化,也就是“放开”他们的价格,是价改的重头戏之一。
而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对未来五年价格机制改革大方向作出了明确安排,其中就要求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的价格。此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对于电力价格的改革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我国于今年年初放开了跨区跨省电能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由深圳市和蒙西电网扩大到了五省(区)。从10月1日起,蒙西电网正式实行新输配电价机制,这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测算、能够直接用于电力市场交易的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这就为“放开两头”、推进发电和售电价格市场化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目前,宁夏、云南、贵州输配电价试点方案已获批复,电网企业成本监审工作也顺利完成。此外,阶梯价格制度也在顺利推进。突出表现在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目前,除新疆、西藏以外,其他省区市已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29个省区市的321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6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除了电价外,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介绍,天然气价格和医疗价格的改革也是正在起草的专项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在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目前天然气价格放开的比重已经达到40%,为了顺利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我国已经在上海建立了天然气交易中心,引导放开价格后的天然气进入市场交易。虽然现在天然气领域充分竞争格局还没有形成,但未来将结合市场发展状况推动相关环节价格放开。
而在医疗价格领域,许昆林表示,目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现在已经有一个比较成型的稿子了,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总的原则是要坚持调放结合,对市场竞争充分的、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要及时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争让价格趋向合理。其次是要坚持综合改革,要结合包括药品价格本身,还有药品生产流通、医保支付、收入分配、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各方面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政策一定要完善,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的价格机制改革工作一定是双管齐下的,除了要坚持对价格进行“放开”之外,价格“监管”的力度也将逐渐增强。
李朴民介绍,目前为止,价监工作有三大情况,一是先后处理并公开曝光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汽车领域达成垄断协议,以及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垄断案件;二是组织开展了药品价格、涉企收费、环保电价、进出口环节收费以及景区门票价格等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三是全面开通运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系统,有效地畅通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等。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了解到,作为价改中价格监管领域一项备受关注的内容,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六部反垄断指南,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滥用、汽车业反垄断规制、宽大制度、豁免程序、中止调查程序以及罚款额的计算等。目前,经过4个多月的起草工作,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指南的草案初稿已经完成,已进入大规模征询意见阶段,并将争取在明年6月之前正式出台,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的草案预计也将于明年六月前提交至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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