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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研究推进产能走出去 采用“抱团出海”等模式

浏览次数:269 日期:2015-07-08 13:00:00

  《经济参考报》记者7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重点引导企业探索投资、建设和运营相结合的“建营一体化”合作方式,鼓励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抱团出海”的方式“走出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当天的例行发布会上介绍说,推动落实国际产能合作,主要包括五方面举措:一是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加强对企业“走出去”重点国别和产业的指引,特别是要大力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工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合作。二是引导企业开展售后运营维护管理,探索投资、建设和运营相结合的建营一体化合作方式,推进产融结合,使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向高附加值领域拓展。三是结合制订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展方向和重点。此外,还有研究如何运用现有财政金融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一些重点项目。还将进一步做好服务和保障性工作。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恶性竞争,相关部门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支持企业强强联手、优势互补,抱团出海、形成合力。

  “比如,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的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由一家或几家企业牵头建区,形成主导产业后再带动国内上下游或关联产业共同‘走出去’,就是典型的大企业带动小企业抱团出海的范例。”沈丹阳举例说,又比如,中国有关企业在境外承揽的一些铁路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建设以及所需车辆、钢轨、信号系统的供货都由不同的国内公司承包,则有利于发挥中国企业整体上的优势。

  除上述举措外,《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还获悉,在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目前相关部门也正在加紧研究,其中就包括研究成立对外投资促进基金和对外承包工程担保基金等。

  “就扶持政策而言,金融政策支持是企业急需的。现在国内金融机构产品创新远远落后于行业发展,存在融资成本高,保费高等问题。”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会长刁春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建议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比如,针对项目融资,是否可以用项目抵押的方式来融资。

  国际产能合作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走出去”。刁春和表示,现在已经从单纯的产品“走出去”,发展成为带动装备制造“走出去”,带动服务“走出去”。以对外承包工程为例,既包括服务贸易也包括货物贸易,可以说是一个综合的载体,带动交通、航运、金融、建材、装备制造、人员等一同“走出去”。

  不过,刁春和也坦言,现在企业走出去面临外部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瓶颈突出,国际市场不安全因素与风险不断增加等多方面挑战。

  举个例子来说,刁春和表示,中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较好的部分国别市场,其容量接近极限,如在坦桑尼亚市场业务占比高达70%以上,肯尼亚市场占比近六成,赞比亚市场占比也过半等。在某些市场的特定领域中国企业占比也较高,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存在困难。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司长顾大伟表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一个市场行为,企业要认真分析自己发展的需要和所在国的需求,要认真做好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各个方面的分析和评估。

 

 

  他同时也表示,企业通过产能合作这种方式大规模走出去,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要特别注意防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安全风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推进合作,同时也要防止一哄而起恶性竞争,盲目去开展这些项目。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各种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比如企业抱团出海,企业在境外建立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方式。也可以通过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合作出海,以大企业带动中小配套企业,以全产业链走出去的方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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