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6月26日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说,证监会已将原油期货确定为我国第一个允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参与的境内特定品种,并已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其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在未来的3个月左右,统筹原油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协调配合相关部委出台原油期货配套政策、审批上海期货交易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章程及交易规则;指导做好业务规则准备、会员招募、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参与、市场宣传培训、投资者交易等工作。
目前,我国已成为多种大宗商品的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部分大宗商品对外依存度高。张晓军说,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服务,有必要引入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参与我国期货市场交易。
对于后续的境内特定品种开放,张晓军说,证监会将从我国商品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实际出发,统筹考虑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进程、实体企业及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以及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等诸多因素,稳步有序推进期货品种的国际化步伐。
此外,当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境内期货交易场所制定相应业务规则,以及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提供了法规依据。该《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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