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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气价 比价按比例1∶1.2∶1.5

浏览次数:393 日期:2015-03-02 13:0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28日宣布,今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这意味着我国的水、电、气三大公共资源品都将进入阶梯定价时代。

  为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计划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并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

  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就分档气价安排,指导意见明确,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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