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成品油价格12连跌的背景下,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取消成为焦点。
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消息称,从1月15日起北京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不过,由于燃油附加费的取消涉及到对北京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所以北京市发改委将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到1月22日,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除北京外,沈阳市区营运的出租车从2015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成品油降价引发附加费取消
就在几天前,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再次下调。
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预测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2元。
在这次下调之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迎来了12连跌,在这个背景下,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取消引来了议论。
实际上,近来全国各地的出租车市场显然不太平静。2015年的第一周,沈阳、青岛和南京,3座城市分别发生不同程度的出租车停运事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1月4日,元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沈阳出租车集体停运,其中的原因就包含燃油附加费的取消。
记者获悉,在2014年末,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的“11连跌”,93号汽油价格降到了6.2元/升,这低于沈阳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收取而划定的标准,因此自2015年1月1日起,沈阳免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就在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宣布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取消之后该市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卓越咨询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表示,油价经过多轮下降,但每个城市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千差万别,根源在于各地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形成机制并不相同,定价区间应该是多少,调价窗口时间应该多长,都是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消息,在201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为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起,该市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北京达燃油附加费调整条件
受国际燃油期货价格下跌的影响,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12连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07元。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此前发布的 《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北京市出租燃油附加税就会面临取消。
2013年,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将北京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油价变动幅度实行联动。根据规定,联动以3个月为一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如果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
随着本周国家发改委宣布国内成品油价格再次下调,北京市最新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也再次下调,其中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捆绑联动”的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6.63元/升。
北京市发改委称,2013年7月1日以来,该市已经过6个燃油附加费调整测算周期,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燃油附加费进入第七个动态调整测算周期。
综合考虑当前油价水平及变化趋势,周期内平均油价与7.57元/升相比,变动水平超过0.8元/升,达到北京市燃油附加费调整条件。
据悉,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后,北京市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新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起始期油价按照2015年1月15日燃油附加费调整日当日油价6.07元/升计算,新的测算周期自2015年1月1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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