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20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12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1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等因素计算确定的。2014年12月底以来,受国际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1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395元和380元。根据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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