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聪生委员代表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指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顺应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盼改革、要公平、求安全、谋发展”的共同呼声,要用法治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庄聪生说,许多企业家反映:我们要的不是更多的照顾,而是公平;要的不是什么特权,而是安全。说到底,他们期盼的是法治、是在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中发展。没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民营企业就是一个“易碎品”,就无法跨过各种隐性壁垒,“小富即安、大富不安”的情绪就难以消除。
庄聪生建议,把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立法、从严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保护民营经济财产不受侵犯、保护民营企业经营不受干扰、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致富名誉不受损害。同时,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增强法治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信誉和自身形象。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让民间资本活力充分迸发,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民营经济得到法治保障、享受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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