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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进口权放开呼声高 专家呼吁促公平竞争

浏览次数:300 日期:2013-10-31 13:00:0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其中关于放开对进口原油限制的提议引起市场热议。长期以来,地方炼油企业深受“粮食”不足的制约,在油品升级的大背景下,地炼对原油的渴望更加强烈。专家认为,我国应适度放开原油进口资质限制,鼓励地炼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油品市场公平竞争。
原油进口权放开再受热议

放开对原油进口的限制并非新话题。然而,“383”方案让这个话题再度为业界热议。

我国原油进口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从2003年开始,国营贸易企业从事原油进口取消了配额限制,可根据市场需求来组织进口。享有这一权益的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桶油”以及珠海振戎、中化集团五家国有企业。另外,商务部每年会公布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

但实际上,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当中也有半数以上都是国营企业旗下的公司,“非国营”的帽子形同虚设。从数量来看,2012-2014年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配额均为2910万吨。自2009年以来,我国原油年进口量超过2亿吨,到2012年达到2.71亿吨。与庞大的进口量相比,非国营进口原油配额仅占10%(不考虑配额实际使用量的情况下)。按照商务部规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的企业需要“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新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的资质”。

绝大多数地炼企业过去基本没有原油进口业绩,所以这一条件几乎是不可逾越的门槛。希望今后这一条件会有所改变。除了进口权的限制之外,在进口原油的使用方面也存在着“天花板”。

对国内地炼企业来说,需要从拥有进口权的几大国企手中购买原油。而对于没有原油进口权又没有炼油能力的企业,除需要由拥有进口权的企业代为进口外,在进口原油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同意购买地炼企业利用非国营配额的原油并安排生产的书面文件,即所谓的“排产计划”,海关才批准办理通关手续。不少贸易商在中亚等地都能找到资源,但苦于没有进口资质,迟迟无法付诸行动。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国内石油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由2000年的30.2%上升至2012年的57.8%。美国能源信息署最新发布的报告指出,9月份中国已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石油净进口国。

原料不足地炼盼望“甘霖”

长期以来,地炼企业深受“粮食”不足的制约。原油进口权放开是地炼企业的呼声。全国工商联曾数次上书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建议放开原油进口管制,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炼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如今,地炼的炼油能力占我国总炼油能力的20%,可是由于个体分散、缺乏强有力的领头企业,地炼普遍规模偏小,缺乏个体竞争力,在“两桶油”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地炼企业为何难以做大做强?归根结底,油源成为决定其生死的症结。

江苏一家炼油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地方炼厂的平均开工率仅有30%-40%,因为无油可炼,所以大量产能闲置浪费。目前我国民营炼油厂大致有1.3亿吨炼油能力,但每年炼油只有4000万吨。

我国地方炼厂油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国家计划内,由两大集团每年统一配给的,但这部分只能满足地炼十分之一的需求;其次是加工半成品——燃料油,这是地炼最主要的油源。

山东东营一家地炼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地炼的原油油源极其缺乏,企业只能加工价格高昂的燃料油。自2009年1月1日开启,我国燃料油消费税由0.1元/升提高至0.8元/升,这使得地炼企业炼油成本大幅提升。一般情况下,用燃料油炼油的成本要比用原油的成本每吨高出1000多元。仅缴税部分,燃料油就比原油每吨要高800元。

另外,在当前油品升级的大背景下,地炼企业对原油的渴望更加强烈。“加工燃料油的地炼企业存在先天不足。”卓创资讯原油分析师朱春凯表示,燃料油本身就是已经过提取的劣质重油,与加工原油相比,要想得到同等品质的成品油,需要投入更多的加工设备和成本。

分析认为,放开进口是市场化的方向,油品升级步伐的加快也起到推动作用。目前地炼油品升级困难重重,原料缺口大,“想要清洁产品,还得从原料的源头来。”

分析师表示,一个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应该有更多元的市场主体,应该吸引更多国营单位、有资质的外资企业、以及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其中。优质的地方炼油企业需要一定的国家扶持,国家应该适当放开原油进口权和使用权,让更多民营企业有更多元的原油供应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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