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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液化石油气产品掺二甲醚现象严重

浏览次数:338 日期:2013-08-09 13:00:00

    记者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在对内蒙古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3类产品开展的风险监测中发现,液化石油气产品掺二甲醚现象严重。

  据了解,针对液化石油气中掺二甲醚情况,该局抽查了73家企业的74个批次产品,企业及批次合格率仅分别为58.9%和59.5%。个别样品中,二甲醚含量达到59.3%。8月8日,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傅德慧在采访中对记者说,不合格批次和掺混比例之高,充分说明我区液化石油气产品中掺二甲醚现象十分严重,尽管二甲醚含量已有所降低,但仍给广大液化石油气瓶使用者以及中小型充装站带来安全隐患。
  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到底有多大危害?据傅德慧介绍,由于二甲醚批发价格明显低于液化石油气,为牟取更多利润,一些不法液化石油气经营户将二甲醚掺入瓶装液化石油气中销售。二甲醚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并非不能用,但需要使用特殊的钢瓶和灶具。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的混合气体会产生有毒废弃物,过度吸入会使人头昏、恶心、胸闷。傅德慧说,二甲醚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臭气体,有轻微醚香味,在压力下为液体,性能与液化石油气相似,但爆炸极限范围更大。二甲醚对密封橡胶垫具有溶胀作用,可导致气瓶和灶具漏气,产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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