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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然气调价方案:非居民用气提价8%

浏览次数:444 日期:2013-07-18 13:00:00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已于近日下发通知,7月10日起该省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综合门站价格从1.98元/方上调0.163元/方至2.143元/方,涨幅为8%;居民天然气价格、存量气中化肥生产用气门站价格、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保持不变。

       分析人士指出,四川省的调整幅度低于市场预期,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市场对此次天然气价格上调影响的担心,气头化工企业、天然气终端设备用户等受冲击程度也可能低于预期。此次气价调整落实尚需一定时日,其影响将逐步显现。

       综合作价 “保护”下游

       与国家发改委按照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不同标准进行分别调整的政策不同,四川是将存量气和增量气加权综合作价,非居民用气最高综合门站价格为2.143元/方,供需双方可在该价格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而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此前,四川的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是1.93元/方,增量气价是2.79元/方,调整后,价格是向原先存量气的价格方向靠拢的。”安迅思息旺能源天然气分析师王瑞琦指出,这种调价方案一定程度“保护”了下游用户的利益:存量气用户分担了一定用气成本但又增幅不大,同时也不至于因价格过高而阻碍了新增用户的发展。

四川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也表示,考虑到当地天然气产业发展较早,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不利于排解下游新老用户的价格矛盾,且四川当地存量气较多,增量气较少,综合作价办法最为可行。

        国家发改委提出,此次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中,化肥用气价格的涨幅不得超过0.25元/方。在四川省的方案中,存量气里,化肥生产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仍维持1.34元/方,供需双方可在最高门站价格内进行协商。

       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的销售价格也不做调整,仍为4元/方,只是门站价格提高到1.89元/方。四川省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新价格执行后,车用压缩天然气企业所增加的支出,通过降低各级政府征收的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进行消化。

       “在国家发改委6月28日提出天然气调价方案后,四川是比较早出台相关政策的省份,具有一定参考意义。”王瑞琦指出,涨价后,一些承受力不强或原先试图利用天然气的低成本赚大钱的用户会受到影响,但有助于引导对清洁能源的理性消费,有利于天然气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低于预期 缓和担心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四川省的方案看,无论是调价幅度,还是其提出的保持现有化肥生产用气门站价格和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终端价等,均低于市场预期。从方案中可见,当地政府已考虑到气价上调幅度过大对下游用户的不利影响,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市场对此次天然气价格上调影响的担心。气头化工企业、天然气终端设备用户等受冲击程度也可能低于预期,相关上市公司如泸天化、川化股份、北人股份等。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目前吉林、海南、安徽、江西等省也陆续下发了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指导性意见,但省内各地市的价格调整尚未跟进。多名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气价调整落实尚需一定时日,其影响也要根据各省方案公布后逐步显现。

      “总体上看,预计调价对下游用户的影响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对于未进行油改气、煤改气的用户而言,增量气价提升幅度较高,其改造进程会放缓;二是化肥用气量会缩减;三是加气站方面,预计CNG加气站变化不大,但LNG加气站的盈利空间将缩小。”王瑞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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