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中国石化联合会公开建议主管部门将石油特别收益金从55美元∕桶上调到70美元∕桶。理由是国内开采石油成本上升快,一些老油田的开采成本已经超过55美元∕桶。(1月19日《经济观察报》)
石油特别收益金又称“暴利税”,指的是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2006年至2011年,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是40美元∕桶。2012年,石油巨头为对冲2011年11月1日开征的资源税,强烈要求提高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以降低“暴利税”。在一番利益博弈之后,主管部门于去年年初最终决定将起征点提高到55美元∕桶,并且是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去年年初的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让三桶油的净收入大幅度增加。但是对垄断企业而言,垄断利润永远是少的。时隔仅仅一年,石油巨头又要求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用“欲壑难填”来形容应该还略显含蓄。是的,中国石化联合会提供了全国炼油业亏损的数据,中石油的财报也显示了炼油板块的亏损,但以此为理由,显然乏力。
看看这些垄断企业的利润。中国石油企业协会的人士介绍: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集团三大油企的净利润之和达到3327亿元,相当于每天进账9.11亿元。其中,中石油集团的营业收入达到2.36万亿,净利润达到1304亿;中石化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55万亿,净利润1162亿元;中海油营业收入4484亿元,净利润861亿元。显然,这些石油巨头“不差钱”。炼油业的亏损不过是“娇哭一声”而已。
如果一个国家把馒头的销售权交给三家公司,三家公司从销售馒头上赚了很多钱,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一部分制作馒头的工厂出现了亏损,三家公司大呼“干不得,赔钱啊”,要求补贴,你不觉得可笑吗?石油巨头以个别炼油业的亏损为由要求提高起征点,和这何其类似?
如果因为这些巨头是国企,关乎中国企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力,国人有责任为它们的发展做出牺牲,如果它们的发展让全体国人受惠,那么支持一下也未尝不可。但是,他们提高竞争力了吗?笔者至今记得2010年中国成品油出口价格低于国内销售价格约320元∕吨的闹剧,当时成品油的“贱卖”嫌疑引起国人对石油企业的口诛笔伐。那么,国人从石油企业发展中受惠多少呢?恐怕并没有人从他们的巨额利润中拿到一分钱。
钱分不到也就罢了。其分内的油品升级也迟迟没动。前几日的“雾霾”天气,让每个人都觉得应该为保护环境做点事情了。石油企业的责任就是早日完成油品升级。遗憾的是,“国五”排放标准都要出来了,而全国大部分地区使用的仍是“国三”标准汽油。“国五”油品始终难产。业内专家说,这是由于油品升级需要500亿的投入。就是这500亿的投入,让油品升级的“分内之事”变为“分外之事”。
“花钱”的事不干,“要钱”的事倒积极。有专家测算,如果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到70美元∕桶,那么三桶油每年少上缴的“暴利税”将超过500亿元。也许是巧合,还是“500亿”。相信这一进一出的两个“500亿”,石油企业心知肚名,怎么不见其承诺用少缴的“500亿”进行油品升级,让美丽中国拥有清洁空气呢?
既然这些石油巨头的发展既没有提高竞争力从海外赚回大钱,也没有让国人感受到实惠,那么他们凭什么要求提高“暴利税”起征点呢?毕竟这些钱是公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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