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关 键 字: 分 类:  
当前位置: 商会首页  > 政策法规  > 查看详情

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浏览次数:1288 日期:2016-11-17 13:00:0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16年11月16日24时起,我省汽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365元;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35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吨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汽    油

89号

7345

5.48

7045

7008

92号

7786

5.90

7486

7447

95号

8226

6.33

7926

7885

柴    油

0号

6370

5.49

6070

6038

+5号

6243

5.38

5943

5911

+10号

6115

5.27

5815

5785

-10号

6752

5.92

6452

6418

-20号

7071

6.20

6771

6735

-35号

7326

6.43

7026

6989

0号

5840

5.03

5540

5511

+5号

5723

4.93

5423

5395

+10号

5606

4.83

5306

5278

-10号

6190

5.43

5890

5859

-20号

6482

5.69

6182

6150

-35号

6716

5.89

6416

6382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Ⅴ标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6580和560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普通柴油升级前最高批发、零售价格仍按国Ⅲ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所属类别: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