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3]31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企业:
为推动石油石化行业企业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提高石油石化行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等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石油石化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现予印发。
《石油石化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属于参考性文件,并非强制性要求,目的是为指导不同规模、不同产业链中的石油石化行业企业,开展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评价与改进工作。各石油石化行业企业应根据内外部环境、发展阶段、业务规模等因素,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内控操作手册。相关行业如天然气、加油站等可以根据本行业特点参考执行本指南。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投资的公司,也可以比照本指南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涉及境外油气合作项目及境外投资的,还应满足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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